金管會今 (15) 日表示,經歷新冠肺炎疫情後,為確保保險公司可持續營運、辨識營運中斷的風險並建立相關管理機制,金管會首度將營運持續管理 (BCM) 納入「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」;各保險公司應回溯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符合實務守則及問答手冊的各項規範。

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,金管會在 2021 年 1 月 7 日備查產、壽險公會所報「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」,要求各公司應依自身業務的性質、規模及複雜性,訂定適當的營運持續管理機制,運用合適的系統、資源及流程以維持公司營運持續,並於「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問答手冊」中增列董事會與內部稽核單位於營運持續管理的角色與職責,及增列營運持續管理機制的具體建立方法及該機制包含之內容。

張玉煇指出,金管會考量首次將營運持續管理 (BCM) 納入實務守則,各保險公司需進行相關準備工作,為力求完備周延,同意各保險公司應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符合實務守則及問答手冊的項規範,並請各公司應積極辦理相關準備工作,具體推動規劃、預算編列情形及內部稽核計畫應提報最近一次董事會報告。

張玉煇指出,金管會期藉由風險管理機制的明確化,強化保險公司風險管理機制,於面臨國內 COVID-19 疫情及其他突發事件時,保險業應確保各項服務及業務營運不中斷,達到健全公司經營及保障保戶權益等目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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